本報訊 (記者 費玉瓊 通訊員 龔婭 ) 3月18日,黔江區(qū)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及時查處了一起飲酒駕駛嚴重交通違法行為,及時消除了交通安全隱患。
當天上午,支隊民警在黑溪鎮(zhèn)設置臨時檢查點,開展春季交通違法行為查處。10時30分許,民警發(fā)現摩托車駕駛人楊某身上帶有酒氣,便立即使用呼氣式酒精測試儀進行檢測,檢測結果為21mg/100ml,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。
楊某交代,他早上喝了些酒,后來碰到準備回家的朋友,便抱著僥幸心理駕車送朋友回家,半路被執(zhí)勤民警查獲。民警對駕駛人楊某的行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,并對其講解酒駕的危害及嚴重后果,“萬一發(fā)生意外,你又是酒駕,既害了自己也害了你朋友!”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關規(guī)定,黔江區(qū)公安局交巡警支隊依法給予楊某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、罰款1000元的處罰,同時根據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》對其駕駛證記12分。
黔江公安交巡警始終保持高壓態(tài)勢和“零容忍”的態(tài)度嚴查酒駕、醉駕,希望廣大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幸,對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負責,自覺抵制酒駕、醉駕等違法行為。